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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竞赛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4-09-17 07:28 篮球资讯 作者:小编
欧洲杯直播塞尔维亚vs英格兰, 由中国篮协选派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组成裁判工作组赴赛区独立执行裁判工作任务。裁判工作组在完成裁判工作的同时,对赛区竞赛组织工作予以检查和指导。  1. 技术代表须思想作风好、组织能力强、身体健康、公正廉洁、严以律己、精通业务,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  2. 技术代表负责对赛区竞赛组织、运动队赛风赛纪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在赛区对裁判员工作和生活予以管理,并对临场裁判工作给予协助和配合...

  由中国篮协选派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组成裁判工作组赴赛区独立执行裁判工作任务。裁判工作组在完成裁判工作的同时,对赛区竞赛组织工作予以检查和指导。

  1. 技术代表须思想作风好、组织能力强、身体健康、公正廉洁、严以律己、精通业务,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

  2. 技术代表负责对赛区竞赛组织、运动队赛风赛纪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在赛区对裁判员工作和生活予以管理,并对临场裁判工作给予协助和配合,及时协助处理比赛中的技术问题,保障比赛顺利、有序和公正,对比赛场上出现的苗头要有预见性并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对发生的意外情况要及时协助主裁判果断处理, 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1) 技术代表直接对主办单位负责, 对整个比赛(包括赛前检查、赛中管理和赛后总结)负有配合、监督责任,要及时、客观地汇报各项工作。

  凡遇以下重大问题需在赛后立即打电话向联赛办公室汇报,并在12小时内递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表:

  D:赛场秩序混乱,出现观众群体性骂人、向场内投掷杂物,在赛场内外围堵或围攻裁判员、运动队等;

  F:运动队违反服装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故意损毁体育器材(含广告机/板)及其他设施等;

  G:现场主持人(MC)违反规定在比赛进行中(活球期间或计时钟未停表)通过扩音设备讲话、喊话或带领观众给主队加油,或在主持中使用煽动性、刺激性语言或对客队不礼貌的语言,或多次在口播中涉及比赛时间、规则等问题(如提醒主队注意比赛时间、客队防守阵形等),经劝阻拒不改正者;音乐主持人(DJ)故意制造噪音、或客队罚球时用声音干扰,或比赛中音量过大无法听清裁判员哨音等;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后,技术代表应及时予以劝阻、责令改正;

  I:赛后新闻发布会,教练员未按联赛统一要求带领运动员出席新闻发布会;技术代表应立即要求教练员更换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出席,如拒不更换,记录并报告;

  J: 球队席违反联赛规定,摆放超标座椅或有违规人员就坐等,不服从管理、拒不改正;

  K:比赛中或比赛结束后运动队、观众、裁判员或其他人员出现其他违纪违规事件。

  (2) 技术代表原则上应先于裁判员到达赛区或同时到达赛区,如不是同时离开,技术代表要尽量晚于裁判员离开。技术代表要对裁判员在赛区的工作和生活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裁判员开好赛前准备会和赛后小结会。

  (3) 指导和督促赛区维护好赛场秩序,督促赛区各工作岗位正常运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 出席赛前联席会。赛前联席会,凡主教练未到会的,技术代表必须立即向联赛办汇报,只有提前请假并得到联赛办正式批准的主教练方可委托助理教练员参加。联席会前和会后观看运动队(主队、客队)训练情况。

  (5) 每场比赛前,技术代表均要对比赛场地和器材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责成场馆工作人员对篮架、篮筐进行校正,篮网破损要及时更换,并与记录台人员一起检查记录台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保障比赛按规定时间开始,提前与联赛办公室确认电视直播的场次和跳球时间,并与现场电视导播做好配合。

  (8) 如技术代表认为现场主持人(MC)的麦克风、现场音乐等音量过大,在一定程度上已干扰了记录台正常工作(如无法听清裁判员哨音),影响了观众观赏比赛的愉悦心情,技术代表有权要求赛区竞赛负责人或直接到音响控制席要求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技术代表要及时记录在工作表中上报主办单位。

  (9) 客观评价临场裁判员的执行任务情况, 按统一要求逐项填写工作报表,配合临场裁判员处理技术难点和各类违纪问题。

  (10) 赛前与记录台负责人或竞赛负责人对接,核对记录台人数并签字。赛后要检查记录表并核对《技术统计表》数据。对虚假数据,有权要求其立即进行更正,并在工作表上注明情况。

  (11) 出席并协助赛区开好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技术代表一般不在台上就座,除遇特殊情况外不发表任何形式的言论。技术代表一旦发现教练员未按规定带领符合要求的运动员(见本手册“五、参赛运动队”中有关规定)出席新闻发布会,应立即予以提醒,要求其立即进行替换。

  (12) 不对外发表对运动队技术、实力及比赛形势的评论;赛季期间,未经主办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包括电线) 配合联赛推广组监督检查赛区推广工作。在联赛推广组成员推广巡视员发现违规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2) 参加赛前联席会,必须按要求穿着主办单位提供的运动装备,大衣、外套、运动鞋,或穿着西服、衬衫,打领带,穿皮鞋。

  (3) 注意维护联赛赞助商的合法权益及形象。如有问题要直接向联赛办公室反映情况,任何场合不发表有损赞助商形象的言论。

  (1) 裁判员必须服从中国篮协的安排, 主动和相关体育主管部门联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获得执裁工作安排的通知,不得以各种方式请求联赛办公室安排任务。

  (2) 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遵守联赛纪律,工作认真,坚持原则,谦虚谨慎,恪守职业道德。

  (4) 在技术代表的组织下参加赛前准备会,认真分析双方特点及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点,充分做好各项准备提高预见性,做好预案。

  (5) 赛前60分钟,技术代表、裁判员必须到达比赛场馆,做好赛前准备;赛前20分钟,在技术代表的带领下顺序进入比赛场地,与双方运动队教练组(先客后主)握手致意,与记录台对接,对照联赛手册检查球队席人员及运动队装备。

  (6) 比赛中坚决贯彻准备会精神,树立裁判权威,维护裁判形象,表现出良好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对场上出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沟通,必要时要集体商定、快速处理。

  (7) 赛后开好小结会,虚心接受技术代表及同伴的批评和建议,认真进行临场执裁工作总结,并及时将书面总结上报联赛办。

  (8) 裁判员在赛区生活必须遵守联赛规定,统一行动。裁判员从抵达赛区起,必须服从技术代表的领导,统一行动(包括就餐),不得借机到赛区探亲访友,不接待当地裁判员的探访,不得借故不统一就餐,更不得接受任何人任何形式的宴请。有特殊情况请假外出者,必须由技术代表报联赛办批准。

  (1) 充分、透彻地理解和领会规则和裁判法的精神,并坚决贯彻执行联赛统一的判罚尺度。

  (3) 自身高标准、严要求, 以充沛的体力和良好的心态对待每一场比赛;临场工作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排除一切干扰,发挥最高水平。

  (4) 加强管理,对运动队任何有意或无意延误比赛的行为要及时按规则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进行相应的判罚。

  (5) 善于把握队伍的情绪,发现肇事苗头及时提醒,预防混乱情况发生,遇突发事件要能快速解决。

  (6) 在执裁时,要发扬团队精神,强化责任,但分工不分家,加强配合、积极移动。对场上坏动作、伤人动作和其他不文明行为,要根据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判罚。

  (1) 临场裁判员由主办单位从当年在中国篮协注册的国际级、国家A级裁判员中选派。

  (2) 裁判员须思想作风正派、专业技术精、工作能力强、热爱篮球事业、身体健康,通过赛前培训和各项考核后方可在联赛中执行裁判任务。

  (4) 由主办单位根据主客场比赛选派原则和具体任务的需要提出临场裁判员安排计划,下发裁判工作安排通知。决赛阶段裁判员将采用临时通知制,由主办单位直接通知本人。

  (1) 裁判员不得穿着非联赛指定品牌运动服装(含运动鞋)赴赛区工作。在联赛特别要求的公开场合(如工作会议、明星赛、慈善活动等),必须按统一要求穿着主办单位提供的裁判员装备和/或运动装备。

  (2) 注意维护联赛赞助商的合法权益及形象,任何场合不发表有损联赛赞助商形象的言论。

  由中国篮协选派比赛监督赴赛区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技术代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有问题及时和上级领导汇报。比赛监督应认真学习联赛的有关规定,了解对赛区、俱乐部、裁判员的各项工作要求及特殊规定。

  (1) 比赛监督对主办单位负责。凡遇以下重大问题需在赛后立即打电话向联赛办公室汇报,并在12小时内递交书面报告:

  B:赛场秩序混乱,出现观众群体性骂人、向场内投掷杂物,在赛场内外围堵或围攻裁判员、运动队等;

  C:运动队违反服装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故意损毁体育器材(含LED广告机)及其他设施/器材等;

  E:现场主持人(MC)违反“只允许在暂停、节间休息的时间才能通过扩音设备讲话”的规定,或主持中使用煽动性、刺激性语言或对客队不礼貌的语言,或多次在口播中涉及比赛时间、规则等问题(如提醒主队注意比赛时间、客队防守阵形等),经劝阻拒不改正者;音乐主持人(DJ)故意制造噪音、或客队罚球时用声音干扰,或比赛中音量过大影响记录台工作(无法听清裁判员哨音)等,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F:球队席违反联赛规定,摆放超标座椅或有违规人员就坐等,不服从管理、拒不改正;

  G:文字记者席被非文字记者挤占,或比赛内场有文字记者就坐,或媒体工作室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I:比赛中或比赛结束后运动队、观众、裁判员或其他人员出现其他违纪违规事件。

  (2) 配合技术代表做好赛区的各项组织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报告,并协助技术代表妥善处理。

  (3) 出席赛前联席会和赛后新闻发布会。除遇特殊情况外,不发表任何形式的言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

  (4) 注意维护联赛赞助商的合法权益及形象,任何场合不发表有损联赛赞助商形象的言论。

  裁判员、技术代表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必须于比赛前一天报到,遇特殊情况可向联赛办申请得到批准后, 乘坐夕发朝至火车抵达赛区的裁判员,必须在比赛当日上午11:00前抵达赛区。如无连场任务,比赛结束后第二天必须离开赛区。

  裁判员提前将行程安排报告技术代表,由技术代表统一协调并通告赛区接待人员。尽量乘坐相同车次或航班,或尽量同时到达和离开赛区,以便安排接送。如不是同时离开赛区,技术代表要尽量晚于裁判员离开赛区。

  (3)裁判员接到任务通知后,先与技术代表协商后与中篮公司联系预定机票事宜,但需要乘坐火车、汽车的可自行买票,由主办单位报销。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由主办单位为全体裁判员、技术代表、比赛监督等一次性购买全年人身意外保险,有效期一年,裁判员、技术代表、比赛监督在联赛期间也可另行自购保险。

  即使联赛结束以后,在保险有效期内,如发生意外伤害,也可持有效凭证进行理赔。具体事宜请与联赛办公室联系。

  1. 记录台和技术统计工作人员由赛区竞赛主管部门(联赛承办单位)负责培训、管理、选拔和使用。记录台、技术统计人员必须按照《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记录台工作规范》要求配置人员,编制数10人(记录台6人,技术统计3人,比赛录像监控管理1人),不得超编。

  注意:每场比赛开始前,赛区竞赛负责人须将本场记录台和技术统计工作人员姓名、人数详细登记并由技术代表签字。联赛结束后,将每场比赛的经技术代表签字的登记表寄联赛办公室,并以此作为发放经费补贴的依据。

  2. 主办单位将根据工作实际,向承办单位支付一定的补贴经费用于记录台和技术统计,每人每场补贴300元。赛区承办单位与主队俱乐部妥善协商解决好记录台、技术统计人员的交通、伙食补贴等费用,保证记录台工作顺利。赛区承办单位每场比赛应向记录台、技术统计工作人员(每场10人)每人发放一张工作票,承办单位应与主队俱乐部协商解决。

  3. 每场比赛(含季后赛),主队俱乐部应提供给参加本场比赛工作的裁判员(3人)、技术代表、比赛监督、推广监督、新闻监督每人2张工作票,裁判员、技术代表、比赛监督、推广监督、新闻监督不得将工作票有偿出让,否则将按违规给予处罚。

  4. 主办单位选派的比赛监督、推广监督、新闻监督、技术代表和临场裁判员的交通费、补助费和酬金均由主办单位负担。

  5. 裁判员、技术代表在赛区的接待细则及酬金及补助发放、报销方式另行通知。

  竞赛承办单位是指与主办单位签署联赛俱乐部主场承办协议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训竞处(管理中心),或其授权并在其监督指导下的市(州、区)体育局、省市级篮球协会或其他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对联赛在本行政区划内进行行政管理与审批,并协助主队俱乐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成立赛区组织委员会,组成赛区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协调和组织实施赛区各项工作。

  3. 参加人员:技术代表、比赛监督,赛区竞赛负责人、双方运动队领队、担任临场指挥的教练员(外籍教练员要带翻译)、体育馆负责人、赛区安保负责人、记录台组长、推广负责人以及推广监督和推广巡视员。以上人员应为《联赛官方手册》赛区组委会名单中担任相关职务的人员。遇重要场次可邀请客队安保联系人参加。临场裁判员不参加当日上午的赛前联席会。

  确定比赛跳球时间、服装颜色、球篮、球队席,传达中国篮协有关文件及要求等,确定参加当场比赛的运动员的名单, 并由双方教练员、技术代表签字确认。名单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实因伤病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在赛前40分钟提交由主教练和队医签字的书面申请并经技术代表同意后进行更改。更改后应及时通知对方运动队,并由记录台负责人通知主办单位技术统计负责人。

  5. 联席会后由赛区竞赛负责人、技术代表、记录台组长、推广负责人和推广巡视员检查场地、器材、赛场内外广告位及有关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本着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单位负责赛区安保工作。安保费用由相关主队俱乐部负担。承办单位负责协调俱乐部与当地公安部门共同做好赛区安全保卫工作,如赛区出现赛场秩序混乱或其他安全问题,将按照《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给予承办单位和主队俱乐部相关处罚。

  1. 各赛区要取得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高度重视赛场安全,赛区承办单位负责协调俱乐部和当地公安及安保部门,共同做好比赛现场观众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健康文明的赛场氛围和环境。

  2. 各赛区要成立安保组。安保组要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拟定详细的安保计划和紧急预案,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10月1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保证运动员、裁判员驻地、赛场和交通运输的安全,确保客队和裁判员在赛场有相应通道和专人保卫。同时,俱乐部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做好场馆安全保卫工作。

  3. 各赛区要会同当地公安部门,针对赛场管理、观赛礼仪、篮球新规则等方面制定观众须知或相关宣传品、宣传物,在赛前、中场休息时进行广播、宣传。

  4. 各比赛场馆必须在观众入口处安装安检门。每场比赛必须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查验票、证。严禁将易燃、易爆和软硬包装饮料、较大的硬质水果和食物、刀具、打火机、易碎品及各类硬质容器或其他硬质物品及带入场内;严禁将球棒、长棍、长柄伞、照相机和摄像机支架(经授权的持证人员携带的除外)等尖锐物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入场内;严禁将未经授权的对讲机、各类扩音器具(含各类较大型喇叭)、激光照射装置、无线电设备等物品带入场内。

  5. 内场安保人员整场比赛要面向观众。重要场次(直播场次、实力相当的场次等)应格外注意加强安保工作,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预防措施。对支持客队的球迷要加强管理和隔离防范,注意各种动向,确保安全。客队及关系单位组织规模较大的球迷啦啦队必须在赛前向主队比赛场馆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批。

  6. 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不断提高对观众的服务意识,增加体育馆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能力。

  7. 为运动队比赛创造良好、健康、文明的氛围和环境。严格禁止观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侮辱、谩骂、殴打及伤害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严禁观众携带哨子进入场馆,严禁观众携带对客队有刺激性或侮辱性的标语或横幅进入场馆,一经发现立即收缴;严禁观众用激光发射器及其他光源照射运动员和裁判员、向场内投掷杂物。一旦发现,现场保安人员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给予制止和管理,激光发射器等要给予暂扣,对不服从管理、或带头闹事、或屡教不改、或严重影响比赛秩序的要及时清理出看台。

  8. 鼓励各主队球迷组织有秩序、有特点、文明的助威,啦啦队表演文明、欢快,烘托赛场热烈气氛。观众席上禁止出现哨、锣、鼓、镲、号、扩音器具(含各类较大型便携式喇叭)等可能制造噪音的设备或装置;未经主办单位书面同意,禁止一切形式的军乐队出现在比赛馆内;球迷携带的任意一条边长超过2米的旗帜、横幅(内容要经过审查)等只能出现在主机位后面同侧二层看台或固定看台20排以后,不得遮挡主机位,以免影响观众观看比赛或干扰比赛,或对电视转播造成干扰;禁止现场观众席出现有组织的、故意穿着或展示联赛赞助商竞争品牌的现象或活动。

  9. 不提倡客队或其他关系单位组织客队球迷方阵。组织者必须在赛前报经主队赛场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为此,各俱乐部一定要做好本俱乐部关系单位的工作,要按程序办事。各赛区承办单位、主队俱乐部、主场体育馆要重视本项要求,制定合理而必要的管理办法,在门票销售时,对较大数量购买门票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管理和跟进,既可防止非法倒卖和非正规程序组织客队球迷的情况发生,同时要防止非联赛赞助商利用观众席组织商业活动或进行品牌曝光。各赛区务必要加强防范措施,制订应急预案。体育馆内如发生有组织的客队球迷与主队球迷冲突事件,竞赛承办单位将负主要责任。

  10. 联赛中出现的任何比赛中断事件,赛区承办单位必须于12小时内将事件过程、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报主办单位。

  11. 比赛中场休息及比赛结束时,赛区承办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现场保安对裁判员休息室加强警戒,禁止与裁判工作无关的人员(包括主客队俱乐部相关人员)进入或围堵裁判员休息室。在必要时,裁判员从休息室到比赛场地以及从比赛场地回休息室要安排至少两名安保人员陪同保护。

  12. 比赛结束后,赛区承办单位必须负责安排安保人员护送临场裁判员上车。必要时,赛区承办单位有义务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护送裁判员回住地和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裁判员在赛区的人身安全。

  13. 各赛区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重大事件(火灾、踩踏、疾病等)的预防工作,对突发事件要制定处置预案,各项工作要责任到人,建立报告制度和紧急指挥系统,保证信息通畅。

  14. 各赛区负责本赛区工作证(含本地媒体证件)的制作,工作证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备案,工作证上必须要有本人照片、所属工作单位、担任工作岗位、证件编号。比赛期间要在各区域出入口设立验证点,尤其是在竞赛区域(记录台、球队席、主客队休息室、裁判员休息室等),加强通行管理。严格赛区证件使用和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内场人数和内场秩序,禁止无证人员进入内场,尤其是在LED广告机周围停留、站立观看比赛。 提供当地新闻记者证件,对电视摄像记者要严格控制,没有购买电视转播权的电视摄像记者严禁进入内场。新闻发布厅要设立验证点,禁止无佩戴相应证件人员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新闻发布会现场。

  15. 主办单位负责联赛通用工作证件的制作、颁发和管理。对无视联赛规定、对联赛造成不良影响者,主办单位有权不予颁发或随时废止其证件。

  I卡 主播电视台工作人员 紫色 内场指定区域、转播机位、看台转播机位、新闻发布

  1. 各赛区承办单位要选派一名竞赛负责人参加并主持每场比赛前的赛前联席会,并提前到达比赛现场与比赛监督、技术代表接洽,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2. 各赛区要建立“联赛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夹,由竞赛负责人保管,用于存放主办单位下发的各类文件和通知,以便让比赛监督、推广监督、技术代表、裁判员等了解联赛情况,每轮比赛赛前联席会前须请技术代表查看、签字并在赛前联席会上传达。

  3. 制定重大事件紧急预案和危机公关机制,以应对联赛中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如体育馆内外发生的球迷骚乱、踩踏、建筑物倒塌、火灾、流行疾病等)。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赛区承办单位一定要积极主动地与俱乐部及其他有关方面做好沟通、协调好其他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电话通知联赛主办单位竞赛部门。赛区安保工作方案及紧急预案要在联赛开始前报主办单位备案。

  4. 整个联赛赛季期间,各赛区承办单位必须配备一台24小时处于自动接收状态的专用传真机,保证信息畅通。注意,传真机必须保持良好的自动接收状态。

  比赛当天,赛区竞赛负责人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电话号码必须通报主办单位,以确保通讯畅通。

  5. 组织联赛主场比赛的记录台、技术统计人员,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管理与使用工作,尤其要注意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③专用器材设备和人员配备、工作职责详见《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记录台工作规范》。

  注意:每场比赛开始前,由记录台负责人对记录台进行清理,凡不属于记录台规定人员一律不得坐在记录台。记录台工作人员必须穿着联赛指定服装,否则不得担任记录台工作。

  ② 技术统计人员应遵循“记录台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必须穿着联赛指定装备进行工作。

  ③ 技术统计人员必须采用主办单位指定的统一的技术统计软件, 力争做到准确无误。如有出入, 以记录表为准。凡发现技术统计人员弄虚作假、捏造数据等违规行为,按联赛有关规定处理。

  ④ 每节比赛结束要提供比赛技术统计表给双方球队和技术代表。中场休息时,提供适量技术统计表给电视台、记者席记者和球队。比赛结束后, 10分种内将技术统计表张贴于新闻中心的“成绩公告栏”并复印送交球队和记者。

  ⑤ 为保障技术统计网络传输通畅,比赛场地必须配备传输专用网线。如场馆网络不符合要求,应该及时向主办单位反映,由主办单位督促承办方按要求进行改进和升级。如明知网络存在问题而不向主办单位反映,出现问题将追究技术统计人员的责任。

  ⑥ 联赛结束后,各赛区技术统计人员要写出本赛区技术统计分析报告并报主办单位。

  1. 俱乐部在省(区、市)体育竞赛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成立赛区组委会。 赛区组委会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和本手册的有关具体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部门。

  2. 在赛区组委会的领导下,俱乐部会同赛区承办单位与公安、消防部门协调联赛安保、消防工作。安保费用由俱乐部负担。

  3. 俱乐部负责与当地电力、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协调,确保比赛场馆用电安全、交通安全和医疗急救、食品卫生安全等。

  4. 俱乐部必须建立危机公关机制。俱乐部应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一旦发生重大问题,立即启动危机公关机制。俱乐部应主动承担责任,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沟通、协调工作。

  1. 负责做好本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培训上岗工作, 尤其是抓好比赛场馆迎宾领位人员、志愿者、俱乐部接待人员、赛场安保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照各自工作岗位职责,强化服务意识。

  2. 各俱乐部必须配备一台24小时处于自动接收状态的专用传真机,传真机电话号码于赛前按要求报主办单位。传真机要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证信息畅通。在此特别强调,该传真机必须为专用传真机并保持良好的自动接收状态,不允许同时用作接、打电话。否则按违规处理。

  3. 为适应最新篮球规则的需要,对没有电视转播的场次,主队俱乐部必须安排仲裁摄录像,尤其是比赛临近结束而且比分接近时,必须保证技术代表能够在第一时间与仲裁录像取得联系(仲裁录像最好设置在记录台附近)。负责仲裁录像的人员最好有一定篮球常识、懂规则,保证录像质量。对未按要求安排仲裁录像或故意损毁、删改录像的俱乐部,将给予处罚。

  4. 为配合联赛监评工作,要求主队俱乐部不管比赛有无电视转播,均要在比赛结束后向地方转播台取得本场比赛的录像,并由专人负责存档备查。如主办单位有紧急需要,主办单位将立即与俱乐部联系以尽快获得录像。主办单位将统一为各俱乐部配备比赛录像回放监控和光盘刻录设备,由俱乐部(或赛区)派出专人在比赛时进行操作,便于裁判员在比赛中根据规则在必要的情况下观看比赛画面回放。比赛后,刻录光盘分别交裁判员、技术代表、监评人员,母盘由比赛监督带回主办单位存档。

  5. 按照要求在赛前上报运动队报名表时,将本赛区下列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传真上报联赛办公室:

  赛区组委会主任、副主任、赛区竞赛负责人、俱乐部负责人、领队、教练员(含助理教练员、体能教练员)、客队接待员、体育馆负责人、记录台组长、技术统计组组长、新闻负责人、安保负责人、广告负责人、推广负责人、赛场主持人。

  6. 承办比赛的俱乐部要做好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分工和合作,必要时要与有关部门签订明确责、权、利的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

  2. 主队俱乐部应负责免费从机场或车站接客队和从同省(自治区)内的另一个俱乐部的主场城市接客队,比赛后负责免费从主场和分赛场城市送客队至机场或车站。遇特殊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设置分赛场的俱乐部,在遇分赛场比赛时,如客队的下一个客场是同省(自治区)内的另一个俱乐部的主场,则赛后主队俱乐部应负责从自己的分赛场城市免费送客队到同省(自治区)内另一个俱乐部的主场;如同省(自治区)内的两个俱乐部都设有分赛场,而且恰遇一个客队先后打这两个分赛场的比赛,则第二个俱乐部应免费从前面第一个俱乐部的分赛场接客队。此外,如客队因抵离时间、航班座位等原因而选择在省内其他机场抵离,主队俱乐部也必须全力支持、免费接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 主队俱乐部应为客队提供三星级以上宾馆为下榻驻地,宾馆房间必须有窗利于通风换气,要具备24小时供应洗澡热水、空调(暖气)等条件。主队俱乐部应与客队下榻宾馆签署安保工作协议,客队下榻的楼层要专门安排安保人员值守确保客队人身财产安全,保证运动员休息。该宾馆与比赛场馆距离不得超过10公里。

  4.主队俱乐部负责接待客队19人比赛期间(3晚)的标准间住宿费用,超编人员的住宿费用以及超出标准间标准的住宿费用由客队自理。

  5. 主队俱乐部负责与酒店协调保质保量办好客队伙食,客队也可自行安排赛区伙食,费用自理。

  7.主队俱乐部应免费为客队提供该场比赛门票30张。如客队需要少量主席台请柬可提前与主队俱乐部协商解决,主队俱乐部亦可酌情从客队30张门票中扣减相应数量的门票。

  8. 主队俱乐部应免费为客队提供空调大巴车及司机,负责客队的市内交通,包括机场(或火车站)接送,并确保交通安全。主队俱乐部应安排专门客队接待员全程陪同客队进行训练和比赛,以便于协调解决有关事宜。

  9. 制定客队行程安排表,客队抵达机场或车站时即由客队接待人员及时提供给客队。

  10. 联赛接待工作基本按“前二后一”的原则处理,在客场超过三晚的住宿费用由运动队自理。 接待外籍运动员要符合外国人出入境管理规定和宾馆管理有关规定。为减轻俱乐部接待工作负担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请各俱乐部自觉遵守此规定。

  “前二后一”的基本定义:客队应不早于赛前两天报到,比赛结束后第二天离开。例如:参加周三比赛的客队,可于周一到达赛区,比赛结束后第二天(即周四)离开。但如遇周二进行的比赛,离开赛区的时间将做适当调整。例:甲乙两队周二的比赛结束后,其中一队或两队下一轮(周五)即将分别前往丙队或丁队进行客场比赛,但周三丙队或丁队已经安排了主场比赛,为避免给丙队或丁队同时接待两支客队带来困难,甲队、乙队应尽可能于周四再前往丙队或丁队的主场。如遇航班班次等特殊原因必须周三前往的,应双方俱乐部友好协商处理。

  11. 客队如对上述主队俱乐部所应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向主办单位提出书面投诉。

  1. 根据“前二后一”的基本原则,从客队到达当日起,主队俱乐部应保证客队每天至少2小时在室内训练馆训练。主队俱乐部必须负责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尤其是租用比赛场馆的主队俱乐部,必须在与体育馆签订租用合同时对确保主、客队训练的需要进行约定,尤其要确保客队的训练时间、场地和器材。

  必须安排客队比赛日前1天1次至少两小时、比赛日当天1次1小时在比赛场地进行训练。其他时间的训练可以安排在非比赛场地进行,但必须要保证训练馆有标准的木地板场地和篮架以及符合训练要求的温度、灯光照明。遇场馆因举办临时性的活动而无法保证客队正常训练时间的,主队俱乐部应向客队说明情况,并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妥善安排好客队训练。

  3. 比赛当天如是晚上的比赛,则9:00-10:00为主队训练(10点召开赛前联席会),10:00-11:00为客队训练。如是下午的比赛,则8:00-9:00为主队训练,9:00-10:00为客队训练(10点赛前联席会)。新疆赛区赛前训练按当地时差推迟1小时安排,下午的比赛除外。

  主客队训练时间的最后15分钟,应该对媒体开放,允许媒体进入场馆进行观摩。训练结束后,应留出一定时间允许教练或运动员接受简短采访。

  4. 客队如认为赛前训练时间、场地安排、场馆温度等不达标,可向主办单位提出书面投诉。

  1. 配合主办单位,在赛前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认真及时地进行整改,落实到位。包括并不限于比赛场馆的清理、保洁、维修,落实组委会、主办单位、赞助商、电视转播车等停车位,配合主办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分批培训等。

  2. 与场馆密切配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贵宾、运动员、裁判员、记者的工作室、休息室及饮料供应点。场馆内禁止向记者收取宽带使用费。

  3. 按照联赛要求提供适当数量的赛区工作证件和停车证件给主办单位和指定赞助商。

  4. 负责配备临场医务和急救人员及设备(2名临场专业医务人员、1副担架、救护车,并联系指定一家就近的急救医院)。

  5. 设专人及时擦地,准备4名捡球和擦地板人员,1-2 名手翻分人员(在电子记分屏幕出现故障时进行手翻分,可由捡球员兼任)。

  6. 协助主办单位和赞助商组织开展合法、健康并无碍于竞赛的现场推广活动。协助联赛赞助商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做好赛场外的有关推广活动。

  7. 赛前上交主办单位场馆平面图一份(含座位分布、附属用房等),根据主办单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2. 比赛场馆必须具备符合2010年《篮球规则》和电视直播要求的场地(木制地板)、电子计时记分、照明亮度、音响等设备。内场长34米以上,宽22米以上,上空至少10米无任何障碍物。须经主办单位检查并认可,不合格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达标。

  3. 比赛场馆内宽带网应能够满足比赛时技术统计、媒体(文字、摄影、网络直播等)的需要,建议带宽8兆以上,其中,技术统计席应至少独享1兆。建议各场馆逐步实现无线网络覆盖(技术统计网络必须为有线. 在走廊、通道、工作室、休息室、紧急出口等处有联赛统一制定的指示标牌。

  5. 体育馆必须经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检查合格,须具备公安部门认可的安保条件及消防工作必备的设施和条件,以确保安全;通道须安全、畅通。

  7. 有便利的公共交通设施及宽阔的停车场,设有组委会(包括联赛裁判用车)和电视转播车的专用停车位并提供必要的安保措施。

  9. 经参赛俱乐部申请并经主办单位批准,参赛俱乐部可以另行设立分赛场。分赛场的场馆硬件、软件及相关客队接待条件等配套工作必须与达到主场要求。否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俱乐部分赛场资格,本赛季内不得再设立任何分赛场。

  10. 体育馆内要配有醒目的禁止吸烟的标牌并加强宣传,严格禁烟。各场馆要因地制宜在场馆外适当区域设立吸烟区,引导球迷在中场时到场馆外吸烟区吸烟,观众席、走廊、卫生间等要有专人(保安或志愿者)佩戴明显标志进行禁烟宣传和管理;场馆内要安装必要的排风排烟系统,确保比赛在无烟环境下进行。

  1. 场地规格长28米、宽15米,界线外两米必须保证无任何障碍物(包括篮板支撑必须在端线米内不得有其他人员或障碍物。场地内的线. 按《篮球规则》备齐比赛专用器材并摆放在场地相应位置:

  (2) 各场馆必须使用中国篮协统一配备(指定)的蜂鸣器、犯规显示器、球权转换器。

  (3) 各场馆必须使用中国篮协统一配备(指定)的标准规格的篮架(含保护垫)、篮圈、篮网及一副备用的篮板和篮网。

  (4) 备用钟、手动计分等备用器材摆放于赛场内适当位置,并处于可随时启用状态。

  (5) 篮板背后四周均须统一安装发光灯带,该装置应与比赛结束同步发出红色闪光。

  (6) 各场馆必须使用中国篮协统一配备(指定)的4面显示24秒计时器。置于篮板后上方30-50厘米处,上部显示为计时,下部为24秒显示器,并具备以下功能:

  ④ 24秒装置显“00”时,发出声响同时红色发光装置闪动;计时钟不应停止;

  (7) 各比赛场馆,应该有比赛总计时、24秒计时系统及显示器的备份设备,作为应急设备,在比赛中出现故障时及时更换。

  (8)篮架上位于篮板后方的拍摄位置除联赛指定图片社外,未经主办单位允许,不得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安装拍摄设备(电视转播设备除外)。

  至少有一块电子大屏幕,该屏幕的计时应与篮架上的计时器同步,必须有联赛全称、队员个人犯规次数和得分数、1/10秒计时。能显示节数、比赛剩余时间、两队的队名(每队队名不超过6个字)、比分、全队犯规次数、暂停次数、每节结束时自动响亮的信号。

  比赛现场大屏幕不允许播放犯规动作的慢动作回放。各赛区负责人、场馆负责人、俱乐部新闻负责人必须统一认识,向现场导播讲明联赛的统一要求,得到他们的技术支持,赛时采用技术手段屏蔽掉回放画面或关闭大屏幕。

  4. 各场馆必须使用中国篮协统一配备(指定)的比赛计时、24秒计时器材以确保与电视直播车相连。电子大屏幕、24秒计时器、计时、计分等器材和记录台操作设备要求统一并能与电视直播相连。计时器音频线必须要与场馆音响系统连接(可接到DJ控制台上)。

  注意:电视转播车采集数据的信号线必须通过一台专用的笔记本电脑及系统与记录台设备驳接,以防止光电干扰造成记录台设备故障。

  5. 赛前一小时体育馆开灯,计时钟开始倒计时(以电视转播车GPS标准时间为准),比赛中场内距地面一米灯光照度应符合水平照度至少1000勒克斯、垂直照度至少1000勒克斯,满足标清电视转播的需要,场内及各通道保持明亮。体育馆必须于赛后保留15分钟灯光。

  6. 馆内提供音响系统,扩音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保证广播系统在嘈杂环境中音质清晰响亮,以工作人员、场上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能清晰听到为宜。否则,音量过大,不仅干扰比赛,也容易造成噪音污染,影响现场观众欣赏比赛的心情。技术代表有权对过大的音量要求音响控制立即改正。此外,馆内音箱的摆放位置要合理,要安装在比赛场馆上面空间或其他适当位置,严禁将音箱摆放在客队席后面及附近。记录台时间控制器的音频信号,必须与场馆音响系统相连接,确保比赛24秒到时及每节比赛结束时音响信号在嘈杂的环境中被运动队和裁判员听到。

  7. 各比赛场馆必须在记录台技术代表的桌上摆放产品质量合格的温度计。比赛开始时,技术代表对比赛场的温度进行检查,温度应不低于15摄氏度。 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 至少提供一间贵宾室、两间运动员休息室、一间裁判员休息室、一间新闻发布室、一间媒体工作室。总体要求附属用房要清洁、明亮、设备齐全、有专人管理。

  (3) 主、客队休息室: 25平方米以上,应安排在本队球队席后面适当位置,室内应有联赛宣传画、桌子、战术板(或白板、笔、板擦)、15只座椅、联赛指定用水、垃圾桶等,最好提供按摩床、更衣室和专用卫生间。

  (4) 裁判员休息室:10平方米以上,设置在记录台一侧后面适当位置,室内应有联赛宣传画,座椅、桌子、饮水机或热水瓶、饮水杯梳妆镜、垃圾桶、卫生间。裁判员休息室内要提供一些点心、水果、速溶咖啡等。个别老场馆裁判员休息室内没有卫生间,为保证裁判员安全,主队俱乐部必须设法和场馆协调,在休息室内辟出简易卫生间或将休息室附近的卫生间作为裁判员专用卫生间并有人负责管理,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

  (5) 新闻发布室:40平方米以上。室内应设置带有联赛全称和联赛标志的背景板、联赛宣传画,新闻发布台、广播器材,摆放联赛指定用水及主办单位提供的专用纸张供媒体使用;记者座席必须在15个以上;室内灯光亮度应符合电视摄像及拍照的要求。在室外或通道明显处制作成绩公告板(张贴预赛循环成绩表等)。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应保留15分钟灯光,方便文字记者发稿。

  (6) 媒体工作室:媒体工作室不小于15平方米,于赛前向记者开放。工作室内应张贴联赛宣传画,要有不小于6平方米的办公桌,10把以上的椅子;设置至少10个以上的宽带接口,满足记者工作的需要;摆放主办单位提供的多功能一体打印机及打印纸供媒体使用。室内要安放饮水机、一次性纸杯,垃圾桶,免费提供足量的点心、水果、简餐(方便面等)、速溶咖啡等。比赛(新闻、推广)监督赛前40分钟进行检查时,媒体工作室内的方便面应有10盒以上、咖啡应有20包以上,还应备有一定库存随时添加。

  各场馆记录台必须严格按照《篮球规则》和《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记录台工作规范》设置,如:记录台应距边线米(贴近广告机)、垫高20厘米以上、记录员、计时员一定要按照规定的位置就坐(技术代表的左手边是计时员、右手边是记录员)等等。记录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赛区必须在联赛开始赛前改正(线路需要改造的提前与厂家联系)。记录台必须使用联赛指定批次的器材,并确保备份操作系统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备用。

  2. 比赛录像回放监控席(1人):设置在记录台一端或记录台同附近的适当位置。设置监视器、光盘刻录机,并与电视转播车相连接,由专人负责操控。

  比赛录像回放监控设备由主办单位将统一配备,由俱乐部(赛区)选派专人(视为记录台工作人员)在比赛时进行操作,便于裁判组根据规则在必要的情况下观看比赛画面回放。比赛后,刻录光盘分别交裁判员、技术代表、监评人员每人一份,母盘交由比赛监督带回主办单位存档。

  在端线米之间(距离LED广告机0.5米)摆放主办单位统一提供的座椅(14个座位)。除广告机外,球队席和记录台之间不得有其他障碍物或人员。球队席座椅靠背后面两米以内不允许有无关人员就坐(必要的穿制服的安保人员除外),球队席为前后两排的,从第二排座椅靠背算起。

  除联赛统一提供的球队席座椅外,球队席不允许摆放其他任何类型的座椅、凳子。教练员可在暂停时短时间使用折叠椅。

  在记录台左或右侧,设置比赛监督、安保负责人、推广监督、赛区竞赛负责人工作席。

  在LED广告机侧面或对面设置管理员操作台和推广巡视员工作,要求配备桌子放置台式电脑,保证供电。

  摄影记者席设置在比赛场地端线后面,有广告位的,不得遮挡广告位。摄影记者席可根据实际需要和人数决定是否摆放座位。参见《联赛新闻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

  技术统计席设置在记录台同侧或对面、或其他能全面、清楚观察到场上情况的独立位置(见《联赛技术统计工作规范》,每场比赛3人就座(1人录入2人观察);工作台必须配备宽带、电脑、激光打印机(为保证打印速度,禁止使用喷墨打印机)。技术统计应保证独享1M的宽带接入。注意,技术统计席必须配备主办单位提供的激光打印机,技术统计必须使用联赛统一提供的技术统计专用打印纸,复印给媒体的技术统计表也必须使用联赛专用打印纸。

  裁判员临场统计席可设置在记录台同侧或对侧或其他能全面、清楚观察到场上情况的位置,也可以设置在比赛监督席旁,每场比赛1人就座。

  位置在记录台对面,具置参照场馆规划方案中由主播台指定的席位。保证向该位置供电。

  必须在客队、主队后方适当位置以及其它有必要设置安保人员的位置设置安保席。

  记录台附近必须设置安保指挥席,有安保负责人现场值班,便于技术代表或比赛监督在必要时与安保负责人联系。

  能观察到场上情况并不影响其他工作的适当位置,根据啦啦队表演和场上情况播放音乐等。音响和主持人话筒的音量一定要适当,烘托气氛但不制造噪音,当比赛监督、推广监督、技术代表对比赛现场过大音量的音响提出改正要求后,音乐主持人(DJ)要立即改正,调至适合现场气氛的音量。

  能观察到场上情况并不影响其他工作的位置。现场主持人是比赛场上除记录台宣告员以外惟一可以通过体育馆扩音系统发言的人。工作中,严禁现场主持人将话筒转借给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更不得将话筒交与观众使用。现场主持人在比赛过程中,不得起站立或在场边走动进行主持活动,节间做推广活动时方可走动。

  因球场上有电视直播布设的音频采集话筒,如果音响或主持人话筒的音量过大将影响电视转播的效果,喧宾夺主。如果主办单位接到电视台因比赛现场音量过大影响电视转播的投诉,将给予相关责任人和俱乐部通报批评,严重者按照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处罚。

  球场两端线广告板后适当位置。比赛中任何时候啦啦队的服装道具均不得遮挡广告板;啦啦队席不得侵占球场四周两米以内的竞赛区域。

  在球场两端线广告板或篮下或其他适当位置,各设两名地板清洁人员,备有足够的纯棉布拖布、毛巾等。备用手翻计分牌(在大屏幕故障时启用)放在附近不妨碍其他人员的位置,需要时摆放到场边显著位置,可由地板清洁人员代为翻分。

  在能观察到场上情况并不影响其他工作的位置设置医疗席,由医疗急救人员就座。赛区要考虑到对突发伤病的救助,要有预案,最好有急救车在场馆外或附近待命。

  比赛时,以上各工作席人员就位后,内场不应有无关人员站立、观赛,包括个别持证人员,赛区安保应对内场站立的人员随时进行劝导、清理。

  固定文字记者席不在内场设置,而是设置在看台上相对独立的位置,有工作台、宽带接口和电源插口,赛区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在固定文字记者席为媒体提供服务,及时传送技术统计表,协助安保维护记者席秩序,避免文字记者席被其他无关人员挤占。

  (一) 各参赛队必须严格执行《篮球规则》、《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

  1. 各参赛运动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联赛有关规定,努力拼搏,争取优异成绩。

  2. 各参赛俱乐部、运动队要高度重视赛风赛纪, 注重运动队(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建设, 尊重观众、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公正竞赛、公平竞争,杜绝赛场暴力行为,杜绝伤人动作和报复动作或其他非篮球技术动作。

  3. 认真搞好运动队联赛期间的训练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加强职业素质的培养。

  4. 尊重裁判,无条件服从临场裁判员的判罚。不与裁判员进行非工作接触,严禁贿赂或变相贿赂裁判员。

  5. 如对比赛中发生的问题存有异议须按正常途径申诉,并严格按照申诉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申诉。不得在公开场合发表对裁判工作的评价,更不允许公开指责联赛裁判工作。

  6. 运动队全体人员要客观看待比赛胜负,正确对待主客场压力,客观查找失利原因,实事求是。如对比赛中某个或某几个判罚有疑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联赛办反映,联赛办设有面向运动队的专有邮箱

  俱乐部运动队在反映问题时,需要按照固定的格式填好表格(表格将在官网上公布),使用各俱乐部专用邮箱发至联赛办。联赛裁判员监评组将根据各俱乐部发的邮件,对相关比赛录像片段审核后回复邮件。注意,俱乐部运动队必须使用专用邮箱(相当于实名制),使用其他邮箱发往联赛办专有邮箱的邮件将被视为垃圾邮件被过滤。俱乐部专用邮箱,由联赛办统一申请开通后分配给俱乐部使用,俱乐部可自行更改密码。

  7. 要加强对外籍运动员的管理。外籍运动员应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篮联、亚篮联、国家体育总局和联赛的有关规定。赛前要通过翻译、经纪人向其详细介绍联赛的规则、管理规定尤其是《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

  8. 全力以赴打好每一场比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严禁消极比赛、延误比赛和罢赛。严禁运动队人员参与赌球等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

  9. 球队席总人数不得超过19人,19人中包括参加本场比赛的运动员12名(包括有亚洲球员的队)、领队和教练员各1人以及5名有专职的随队人员。19人必须是各队报名单中并已经被列入《联赛官方手册》的教练组成员和运动员(替换的外援除外)。已经列入《联赛官方手册》教练组成员因人数较多而超出球队席规定人数的人员以及未列入《联赛官方手册》的其他人员(如俱乐部或总公司或体育局领导及贵宾等)以及本场比赛未在12名参赛运动员名单中报名的运动员均不得在球队席就座,请到看台(使用客队30张门票)指定区域就座。临场裁判员有权根据此规定随时对球队席进行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者有权根据规则赋予的权力进行判罚(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直至改正。此外,主办单位还将按《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对违纪俱乐部给予相应处罚。

  10. 尊重观众、尊重球迷,树立为球迷服务的思想,用精湛的技术、精彩的比赛回报观众、球迷的支持。

  11. 运动员(含外籍球员)不得佩戴耳机进入比赛场地参加入场仪式,已经报名参加本场比赛的运动员不得随意在入场仪式时缺席或迟到。入场式全队运动员服装款式、颜色必须统一,否则,临场裁判员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或不允许参加入场仪式,对不服从管理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要教育外籍球员在入场仪式中(尤其是在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时),要保持站姿端正、向国旗行注目礼。

  12. 以维护良好赛场秩序为己任,禁止以任何言行煽动观众或与观众对峙。主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更应严格要求自己,如遇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应立即主动劝阻,以实际行动维护赛场秩序。

  13. 比赛结束后,教练员必须带领一名本队指定运动员参加赛后新闻发布会。指定运动员为本场比赛技术统计表中总得分或篮板球两项指标名列前三名或两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10的运动员出席,对不符合要求的运动员技术代表有权要求教练员立即进行更换,如教练员或运动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席,将按照联赛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4. 领队、教练员应遵守联赛规定,按统一要求参加赛前联席会、联赛工作会议、联赛总结会及其他要求领队、教练员参加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在联席会开始前向联赛办公室书面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委托助理教练员参加。对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未经联赛办公室批准擅自不参加会议,按联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赛前联席会、赛后新闻发布会,主教练必须参加。未经批准不参加赛前联席会的不得担任本场临场指挥工作,不参加赛后新闻发布会的,按照联赛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各队在赛前按主办单位要求提交本队教练员、运动员照片、比赛精彩照片(要求高质量清晰的照片或数码照片)。要求:

  1.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2012-2013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竞赛规程”的规定。

  2. 各队可报18名队员(有资格选用亚洲籍球员的允许报19人),所有队员必须在中国篮协注册。每场比赛赛前联席会上必须确认参加本场比赛的10-12名运动员(含参加本场比赛的外籍运动员)。如遇某队申请更换外援,新更换的外籍运动员在联席会开始前未通过注册审核的(以主办单位通知为准),不能参加当晚的比赛。

  运动队在任何一场比赛的报名运动员人数不得少于10人,客队运动队赴赛区的运动员人数不得少于10人。如遇运动队因违纪受到停赛处罚的运动员过多导致本队参赛运动员不足10人时,为保证联赛竞赛质量,将采用分不同场次履行停赛的办法,停赛顺序以受处罚运动员姓氏开头字母的英文字母排序确定,排序在前的运动员优先替补进入名单以使本队报名运动员达到8人。当其他受罚运动员结束停赛处罚后,再依排序替换进入报名运动员名单,被替换下来的受罚运动员继续履行停赛处罚直至罚期结束。

  3. 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国内运动员,必须报经主办单位批准后在本俱乐部本年度注册运动员中更换。

  1. 主办单位将统一为各队配备运动装备。参赛运动队所有人员必须穿着使用主办单位指定的联赛服装、标识和装备。

  2. 秩序册上队名列前的队(主队)穿主场比赛服或浅色比赛服, 队名列后的队(客队)穿客场比赛服或深色比赛服。特殊情况客队必须主动提前与主队协调。

  3. 赛前入场仪式时全体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款式、长短必须统一,否则不许参加入场仪式), 教练员必须穿着正装(西服、领带、皮鞋,并佩带装备赞助商标识),助理教练员、体能教练员必须穿着联赛指定运动装备或穿着正装(佩带装备赞助商标识)。领队、翻译、队医等在球队席就座的所有工作人员均不得穿着非联赛指定运动装备和佩带与联赛保护品牌有冲突的佩饰。

  5. 运动队可自行选择每名运动员的服装号码,其号码一经上报编入秩序册后不得再进行更改。为确保联赛技术数据的准确性,本赛季被替换的外籍运动员所使用过的号码,不得再被新外援使用。

  号码要求:运动员可自行选择0-55号,但如果是双位数的号码,十位、个位均不得超过5。例如:允许出现15号,33号,35号,55号等形式的号码,禁止出现16号、36号、57号、66号等形式的号码。

  1. 根据主客场比赛的特点,运动队要合理进行训练内容、时间、训练量的安排,加强对年轻队员锻炼与培养。

  2. 各队在赛季间及赛季结束后的训练工作中,必须加强医务监督工作,积极预防伤、病发生。

  4.各俱乐部必须在本队比赛结束后60天内完成队伍的调整,包括更换、调整教练班子也要在此期间完成,投入正常训练,积极备战下赛季比赛。如赛季结束60天后仍然没有正式教练员(教练员必须获得中国篮协认可的执教资格,并已与俱乐部签署工作合同)带队训练,将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对俱乐部进行处罚。

  5. 联赛结束后,各俱乐部运动队必须保证有90天集中系统训练时间,其中包括由联赛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夏训。90天集中系统训练期间,所有俱乐部队伍原则上在本俱乐部训练基地进行训练,如有必要进行异地训练的(中国篮协统一组织的夏训除外),必须提前15天向联赛办公室备案。集中训练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俱乐部安排出国访问,不允许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商业性比赛。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5天将比赛计划报联赛办公室批准,并且参赛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否则,将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对俱乐部和教练员进行处罚。

  6. 在规定的训练时间结束后,可以组织和参加少量商业比赛(含涉外邀请赛、双边交流比赛等),禁止俱乐部所属参加联赛的球队参加除联赛以外四个或四个以上球队参加的国内主客场制赛事。俱乐部组织或参加非主办单位主办的比赛必须在比赛前15天报联赛办公室备案。在以俱乐部名义参加的比赛中须穿着联赛指定装备(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鞋和配件)。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或参加,将根据《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和《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对俱乐部和教练员进行处罚。

  7.每赛季结束后,各队教练员(含助理教练员)均要撰写本人前一年度训练工作总结(不包括运动队赛季工作总结),在俱乐部运动队办理年度注册时提交。联赛结束后,各队教练员除完成运动队赛季工作总结外,还要在30天内向联赛办公室提交集中训练工作计划和本年度工作安排表。联赛办公室将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队的训练情况进行检查。

  8.为鼓励教练员学习和钻研业务,提高执教水平,要求各队教练员赛季结束后,在完成本队赛季工作总结时,要着重针对本赛季中体会比较深的方面进行深入总结,或者以论文的形式体现。教练员是外教的,由中方助理教练负责完成。

  比赛中,如果某俱乐部球队认为裁判员的某个宣判或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事件已对己队不利而要提出申诉,须按下列程序进行,否则不予受理。

  1、比赛结束后,该队队长应立即通知主裁判提出申诉,并在记录表“球队抗议队长签名”的空格内签字(必须在主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字前完成)。

  2、为使申诉有效,该球队的领队需在比赛结束后20分钟内书面确认,写上“某俱乐部对X队和Y队之间的比赛提出申诉”,交给当值的比赛监督(如未到场,可交当值的技术代表),并交纳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3、提出申诉的球队必须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将“申诉报告”提交给当值的比赛监督或技术代表。如提出申诉的球队未能按上述的时限及程序办理,则认为主动放弃申诉,已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如比赛的某一队提出了申诉,技术代表应在比赛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联赛纪律委员会报告,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5、联赛纪律委员会根据申诉报告立即组织调查,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裁决。如果申诉被接受,则保证金将被退回。

  6、如提出申诉的俱乐部球队不同意纪律委员会的裁决,必须在收到纪律委员会的裁决后5日内向联赛仲裁委员会提出上诉,并交纳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

  7、联赛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俱乐部球队的上诉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如运动队遇航班延误不能按时抵达赛区,各队要及时与联赛办公室和赛区球队接待员取得联系。如联赛办公室无特别决定,则按以下原则执行:

  1. 原定下午开始的比赛,如无电视直播安排,客队抵达赛区驻地时距原定开赛时间至少还有2小时,客队可以选择按原定时间进行比赛,也可选择推迟到同日晚上进行比赛,具体时间由比赛监督或技术代表与客队协商确定;如果客队抵达赛区驻地的时间距原定开赛时间不足2小时,则比赛应推迟到同日晚上进行。

  2. 原定晚上开始的比赛,如无电视直播安排,客队抵达赛区驻地时距原定开赛时间至少还有2小时,比赛必须按原定时间进行;若客队拒绝参赛或故意拖延比赛开始时间,则按本手册和《篮球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场比赛判定该队弃权。

  3. 原定晚上开始的比赛,如无电视直播安排,客队抵达赛区驻地时距原定开赛时间少于2小时但已提前赶到,可适当推迟比赛开始时间1至2小时,具体时间由当场比赛监督、技术代表与客队协商确定;若客队拒绝参赛或故意拖延比赛开始时间,则根据本手册和《篮球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场比赛应判定客队弃权。若客队抵达赛区驻地的时间已超过原定开赛时间,则应宣布比赛取消并择时进行补赛;具体补赛时间由联赛办公室另行通知。

  4. 不论下午或晚上开始的已安排电视直播的比赛,如果客队抵达赛区驻地时间距原定开赛时间至少还有2小时,比赛必须按原定时间进行;如客队抵达赛区驻地的时间距原定开赛时间不足2小时或已错过开赛时间,则由当场比赛监督或技术代表请示主办单位后再确定具体开赛时间。对于已确定的时间,客队必须严格遵守。

  奖项包括:优秀赛区、优秀教练员、十佳裁判员,技术统计单项奖,最有价值球员(每周、常规赛、总决赛)、最佳新人、优秀啦啦队、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优秀主持人及吉祥物、优秀推广俱乐部及推广负责人、优秀赛场安保奖、优秀媒体服务奖等奖项。

  1.为提高赛区、俱乐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激励各赛区在联赛工作中,进一步发挥特长,促进联赛各俱乐部互相取长补短,提高联赛工作水平,优秀赛区将包含优秀赛区接待奖、优秀赛区赛场组织奖、优秀赛区优秀场馆奖。

  2. 承办2012-2013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的各赛区均有资格参加评选。主场和分赛场在同一城市的视为一个赛区,不在同一城市的分赛区必须承办5场以上比赛。

  优秀赛区评选采用达标制,在竞赛组织、场馆设施、客队接待、电视转播、新闻宣传、安全保卫等方面均能模范遵守联赛有关规定。赛场气氛热烈、秩序井然、观众友好热情,为比赛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和竞赛环境,做好运动队、观众和新闻记者等的服务工作。赛区各项工作严谨细致,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联赛期间,设专人负责客队接待工作,陪同客队进行训练和比赛,协调解决问题;

  按照联赛统一要求接送客队。客队大巴车况好,车容整洁,快捷、宽敞、舒适,服务细致到位,接待中未出现迟到或中途抛锚现象;

  能够按照联赛统一要求保证客队训练场地,并提供良好的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训练馆设施、市内交通、训练场馆的温度灯光及照明、饮水等;

  赛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赛场组织及安保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均按要求参加每场赛前联席会,并能根据不同的比赛场次及主办单位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应对方案;

  观众文明、热情,未出现观众辱骂裁判员、运动队的现象,赛间赛后未发生球迷之间的骚动或冲突,赛场秩序良好;

  未出现观众向场内投掷杂物的情况,赛后没有出现观众攻击或围攻裁判员或客队的情况;

  根据联赛统一要求,赛场播放联赛规定音乐,音量适宜,没有因音量过大影响比赛或观众情绪而被比赛监督或技术代表通报;

  现场主持人(MC)工作认真负责,言语得体且不单调,善于引导观众文明观赛,未出现违规情况,能够做到文明助威,观众秩序良好。

  场馆灯光照明符合联赛准入标准关于场馆照明的规定,在主办单位组织的检测中达标;

  场地器材完全符合规则和联赛的统一规定,记录台计时设备按要求通过专用电脑与电视转播设备连接,工作稳定,未出现一起死机造成比赛中断现象;

  按联赛统一规定设置各类附属用房和功能房,按主办单位制定的场馆规划设计方案设置工作席和流线,保证场馆设施运转良好。裁判员休息室、主客队休息室符合联赛要求,必须有独立或专用卫生间,房间内按要求提供有关设施和服务;

  记录台(含设备)工作正常顺利,技术统计使用专用电脑设备,能够做到专机(计算机)专用。比赛中与官网实现即时连接,数据传输工作快速、顺利,没有出现影响比赛正常进行和官网数据采集的问题;

  赛场采取积极有效的禁烟措施,通风良好,未出现因烟雾弥漫影响电视转播的情况;未出现因停电中断比赛的现象;

  赛场广告符合规定,未出现违规广告。积极协调有关单位,配合赞助商做好场内外推广活动;

  接待新闻记者工作规范,按联赛统一要求设置文字记者席和媒体工作室,文字记者席数量符合联赛准入标准规定,并按规定数量配备宽带接口(无线网络更佳)和电源插口,并向记者提供优质服务。未受到过客队、媒体对场馆的投诉。

  与电视转播单位密切配合,提供最佳服务保证电视转播工作需要,包括提供转播车位、转播机位、配电、光纤传输网络等;

  场馆内大屏播放画面幕遵守联赛统一要求,没有播放场上有关犯规动作的画面回放。

  (1) 采用民主推荐和评选委员会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坚持标准,实事求是。

  (3) 评选程序:由各参赛运动队领队、新闻监督、推广监督、技术代表填写推荐表,数额不限。再由联赛办公室汇总后,由评选组进行综合评定,最后评选出符合条件的赛区。

  对评选出的优秀赛区各奖项授予“××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优秀赛区××奖”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奖金。每个单项奖奖金2万元。

  最有价值球员(简称MVP)分为:每周MVP、常规赛MVP和总决赛MVP。

  综合得分=[(得分+篮板+助攻+抢断+封盖)-(出手次数-命中次数)-(罚球次数-罚球命中次数)-失误次数]/球员上场比赛的场次

  评选小组将由中国篮协新闻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俱乐部推荐的地方媒体代表组成。具体人员组成、评选形式另行研究确定后公布。评选工作将在常规赛结束后季后赛开始前进行。

  在总决赛全部比赛中个人综合技术指标综合得分名列第一名的总冠军球队的运动员,总决赛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根据技术统计指标综合得分,现场评出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总决赛MVP)。如出现技术统计综合得分相同或相差分值在1.0以内(不含),则以总决赛全部比赛的总得分为主要参考值,总得分多者当选。

  4. 比赛中表现出良好体育道德和职业风尚,未受到主办单位通报处罚。在各领队、联赛组织委员会和新闻委员会成员投票中名列第一名。

  根据运动员在联赛常规赛阶段的技术统计情况评定,共七项(得分、三分、扣篮(

  )、封盖、篮板、助攻、抢断)。每项第一名颁发奖牌和奖金(3000元人民币)。

  常规赛必须出场26场(含)以上方可参加评选。按实际参加(每场比赛报名并上场)的比赛场次,将各项技术统计进行平均,取平均数最高者。如遇平均数相同,则出场次数多的占优;如再相同,则以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关系决定。

  (五) 优秀教练员(2名)1. 常规赛前4名球队的主教练有资格参加评选;

  4. 比赛中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和职业素质,比赛后在评价裁判员临场工作时认真填写表格,实事求是,客观理智,赛季中没有因违反赛风赛纪问题被主办单位处罚。

  (2) 业务精湛,具备较强的独立临场执裁能力,临场中能够较好地把握比赛的流畅性和精彩程度的统一;

  (6) 在整个联赛裁判工作中,未出现原则性的错漏判现象,没有因违反赛风赛纪问题被主办单位处罚的;

  由各参赛队领队、赛区竞赛负责人、技术代表投票,监评组根据数据统计综合评定,,联赛办公室审定报主办单位批准。

  (4) 遵守表演时间的规定,节间休息到时前45秒、暂停时间到时前10秒退场;

  (6) 主场吉祥物制作精美,穿着球队主场比赛服,行动灵活、形象可爱、生动风趣;

  啦啦队训练有素,具备一定专业水平, 体态健美、充满活力。着装整齐、色调热烈。

  动作健康大方, 编排新颖、创意巧妙,富于美感和变化。表演态度认真、热烈而有激情。配乐合理,能调动现场观众情绪。

  设计烘托主场气氛的动作,积极交流、鼓动现场观众, 活跃赛场气氛,随着比赛的变化,以多种方式积极为球队加油。

  所在位置符合联赛规定,未侵占场地四周2米的缓冲区,未出现因撤场不及时干扰比赛或影响运动员技术发挥或遮挡广告机(板)等违规行为。

  2. 评选办法:各运动队领队、技术代表、推广监督、新闻监督代表等。参加评选人员填写统一制定的推荐表格。

  参加所有主场比赛(至少16场)的记录台均可以参加评选。主场和分赛场如果是不同的记录组,可以视为一个记录台参加评选。

  (1)记录台严格按照《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记录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设置。

  (2)记录台赛前两小时有专人负责与电视转播车对接,连接计时、技术统计等,严格按照转播车GPS标准时间开启场内倒计时。

  (3)设备通过专用电脑与电视转播设备连接,工作稳定,未出现死机导致比赛中断。

  (4)工作中,记录组精神饱满,服装整齐,工作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未出现过时间和比分错误,犯规次数、暂停次数、球权交替拥有等记录准确,未受到运动队投诉。

  (5)技术统计能够与官网实现即时连接,数据传输快速、顺利,未出现影响比赛正常进行和官网数据采集的问题。

  (6)技术统计工作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正准确,未出现篡改数据等问题,未受到运动队质疑或投诉。

  3.参加评选人员:技术代表、比赛监督、电视转播单位,参加评选人员填写统一制定的表格。比赛监督、电视转播单位具有一票否决权。

  4.评选要求:采用民主评选和组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1)参加所有比赛场次的工作(如因特殊原因,如生病等,未参加某场比赛,需要书面向中篮公司提出申请)。

  (2)联赛结束后两周内,递交联赛工作总结,总结赛季工作中的优缺点、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4)善于制作适合本赛区的现场音乐,并乐于与其他俱乐部分享(自制音乐可在联赛末刻盘寄送盈方,盈方将整合所有音乐,下发各俱乐部)。

  3.参加评选人员:各运动队领队、比赛监督、技术代表、推广监督,参加评选人员填写统一制定的表格。

  4.评选要求:采用民主评选和组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1)参加所有比赛场次的工作(如因特殊原因,如生病等,未参加某场比赛,需要书面向中篮公司提出申请)。

  (2)联赛结束后两周内,递交联赛工作总结(总结赛季工作中的优缺点、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并提供联赛中比赛现场工作的视频集锦,视频中应该包括赛季当中赛场气氛的调动、主持的大型活动、赞助商活动、颁奖仪式等)。

  (1)优秀主持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现场互动能力,能够很好的调动现场的气氛。

  3.参加评选人员:各运动队领队、比赛监督代表、技术代表、推广监督,参加评选人员填写统一制定的表格。

  4.评选要求:采用民主评选和组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1)参加所有比赛场次的工作(如因特殊原因,如生病等,未参加某场比赛,需要书面向中篮公司提出申请)。

  (2)联赛结束后两周内递交联赛工作总结(总结赛季工作中的优缺点、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并提供联赛中比赛现场工作的视频集锦,视频中应该包括赛季中,各场比赛的赛前、赛中、赛后的表演)。

  (1)优秀现场表演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现场互动能力,能够很好的调动现场的气氛。

  3.参加评选人员:各运动队领队、组委会委员、技术代表,参加评选人员填写统一制定的表格。

  4.评选要求:采用民主评选和组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2.参加评选人员:各运动队领队、组委会委员,参加评选人员填写统一制定的表格。

  3.评选要求:采用民主评选和组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2) 重视并充分落实“三个服务”(服务球迷、服务媒体、服务赞助商)工作。

  (3) 严格执行联赛推广工作要求,圆满完成并协调赛区做好联赛各项广告与推广工作。

  (4) 协调赛区于每场比赛设啦啦队、主持人、DJ、宣告员、吉祥物等,并按照联赛统一要求进行培训和管理。在联赛中以上人员表现突出并能相互密切配合,使赛场氛围热烈有序。

  (7) 重视对运动员的培训管理,使运动员自觉遵守联赛装备管理的有关要求,并在面对媒体和参加推广及公益活动时积极热情具有表现力。

  (8) 与电视转播单位密切配合,保证电视转播效果,并与当地主要媒体保持长期深入的合作关系。

  (1) 对评选出的俱乐部授予“××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优秀推广俱乐部奖”,颁发奖牌、奖金(各10000元)。

  (2) 优先作为下赛季联赛推广工作的试点俱乐部,由联赛统一给与指导与扶持。

  (1) 重视赛场安保工作,本赛区体育行政部门、参赛俱乐部、体育馆密切配合,成立赛区安保工作领导小组。

  (2) 贯彻落实联赛安保工作要求,联赛开始前制定安保工作和处理突发性事件预案,按要求提交主办单位备案。

  (5) 观众入口设置安检门,在有传染疫情流行时,还要配套其他的相关检查设施和手段。

  (6) 比赛期间,观众席保安人员人数及布局合理,管理工作到位、及时,整个赛季期间观众秩序好,未发生较大面积的观众秩序失控或向比赛场地投掷杂物导致比赛中断的事件。

  由各参赛队领队、技术代表、比赛监督、推广监督投票,联赛安保组审定报主办单位批准。

  对评选出的赛区授予“××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优秀赛场安保奖”,颁发奖牌、奖金10000-50000元。

  (1) 重视媒体服务工作,在本赛区政府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联赛媒体、宣传部门。

  由记者代表、新闻监督等投票,联赛新闻委员会审定报主办单位批准。3. 奖励:

  对评选出的俱乐部授予“××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优秀媒体服务奖”,颁发奖牌、奖金10000元。

  (十七) 主办单位亦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增设部分奖项,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本文由:欧洲杯直播塞尔维亚vs英格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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